广西民族大学
关于编制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硕士招生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我校2009年硕士招生的学科、专业以我校现有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基础,确定招生学科、专业。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要与培养方案的研究方向一致。
二、初试科目设置
1.专门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3个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中专门史的专业基础综合必须使用国家统一命题,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的专业基础综合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自行命题。
2.除上述外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4门,即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除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方向外,外国语统一为英语)、③业务课一(基础课)、④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应用化学的业务课一必须使用数学一;计算机应用技术业务课一可选用数学一(授予工学学位),也可由招生单位自命题(授予理学学位);计算机应用技术业务课二必须使用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政治理论(不分文理)、外国语(除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方向外)、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
3.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设定要求
自命题考试科目要严格按照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设置。特殊情况需按二级学科、专业设置业务课考试科目的学院须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级招办备案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
考试科目要确定,不要设置选考科目或科目组,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
4.科目代码由学校汇总后统一编制。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和跨学科加试科目设置
(1)须在复试科目栏内注明一门复试笔试科目,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须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栏内注明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若招收请注明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及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未注明的,视为不招收该类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各学院在确定时注意勿与初试科目及复试笔试科目相同。
(3)须在跨学科考生栏内注明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是否加试,若招收请注明学业要求及加试科目。未注明的,视为不招收该类考生。
(4)各招生专业对报考本专业考生的原专业、学历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备注栏内注明。
四、参考书目
1.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时应确定参考书目,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详细信息。
2.所列的参考书目要认真审定,应尽量选用全国统一发行且近年内出版、便于考生购买,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尽量避免选用仅限于我校使用及印刷量较少或不易选购的参考书。
3.参考书目的编辑格式为:编著者姓名,参考书名(第X版),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如编著者多人,一般只列第一作者。
4.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问题,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五、编制要求
1.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信息,各学院请在我校《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修改形成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目录,从中直接增加、删除或修改相应的项目(如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对与2008招生专业年目录相比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请用斜体字表示。
2.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不得变动。
3.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08年的计划招生人数。
六、时间安排
务必于7月10日17:30前将招生专业目录以电子版一份(word文件)、打印件一份,打印件需要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我处(联系人:何朝秋 联系电话:3262606)。
(本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yjs.gxun.edu.cn/Explorer.asp?Type=Data&ID=1063,也可以到我处网页“yjs.gxun.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上一页123下一页 |
更多研究生招生简章,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