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考生须知

  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之一,是经教育部批准列入西部开发重点建设的学校,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收录取优惠政策。延边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数按国家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78个,200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人左右。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本科毕业证。

  7,在校研究生,需经得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计划外自筹经费或计划外委托培养。

  8,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学习年限

  我校所有专业学制为三年。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31日,网址为:yz.chsi.com.cn或:yz.chsi.cn 。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报考我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名点(2202),必须到延边州在招生办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其他报名点报名一律无效。

  4.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长期有效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因通信地址不详等所造成的信件延误丢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地点 :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科目:详见“延边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外国语(不包括二外)、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5.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

  7.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包括:

  1. 非定向: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延边大学,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委托培养: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自筹经费: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延边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七、录取方式及交费

  录取方式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的研究生免学费,每月发放助学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学费全额为18000元/生,无助学金。

  八、其他

  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考试科目等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2.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3. 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专业课参考书的邮寄业务。

  4. 2009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5.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入学后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6. 我校推荐免试学生报名点只能选择延边州招生办公室(2202),因错选报名点产生的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欢迎访问我院主页 grad.y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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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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