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333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u][/u]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录取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五款中所列的有关体育类专业体检要求。 | |
九、录取规则 | 1、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考生按文理合成总分分别排序。 2、上海市录取办法: ①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高职高专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社会体育专业 、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参加体育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其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体育类专业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础上,按体育加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成总分择优录取。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能训练方向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卷面分45%。 ③计算公式:合成总分=文化成绩(满分450分)+ 体育加试(满分100分)×3.3 3、外省市录取办法: ①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当地高职高专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当地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能训练方向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卷面分45%。 4、投档、退档及同分处理 ①所有省市均按各省市招生文件投档要求进行投档,投档比例1:1.2。 ②如考生不符合我院招生条件要求,将予以退档处理。 ③如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体育类考生按体育成绩、外语、语文、数学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体育类专业按外语、语文、数学从高分到低分录取。[u][/u]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58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 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文凭。 | |
十二、联系电话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21-64108903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777264 | |
十四、网址 | [url=http://www.ssi.edu.cn/][color=#333333]www.ssi.edu.cn[/color][/url]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机构和有关学费减免及补助等措施,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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