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学专业
该专业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独立设立的影视学专业。以全国高校第一个设立的电影学博士点和第二个设立的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为基础,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影视传媒研究人才、教育人才和制作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注重综合性影视与传媒人才培养,兼容影视艺术与媒体传播两翼发展,使学生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作并重的基础上具备专业拓展能力。毕业生除攻读研究生外,主要就业于各级各类学校、文化艺术单位、广播影视及新兴媒体行业等。
主干课程有电影概论、电视概论、影视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编剧、影视剪辑、电视新闻采编、纪录片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大众传播概论、电影批评与研究方法、经典影视片解读、影视策划等。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网上报名: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8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 缴费方式:
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8日进行网上缴纳: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8日,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① 影视学
②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③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
2月11日-12日
复试:
2月14日-15日
三试:
2月17日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月13日: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2月16日: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
2月13日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7 书法学
2月11日—13日
北师大艺术楼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说明:
(1) “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数字媒体艺术
A. 初试(满分300分)。面试:艺术常识和才艺特长展示。
B. 复试(满分300分)。面试: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
C. 三试(满分150分)。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说明:
(1)“艺术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
(2)“才艺特长展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
现场加试:美术特长加试人物速写(工具自备)。
电脑特长加试上机操作(提供电脑)。
(3)“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现场表述,并用文字或图画描述故事情节(工具自备)。
(4)“影视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其他短片,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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