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原涪陵师范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0647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
第五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素有“巴国故都”、“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的重庆市经济强区——涪陵,是“重庆市文明学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6千多万元;馆藏图书150余万册、CNKI数据库2600余万条。现有专任教师8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300多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00多人,另有外籍教师6人。
第六条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第七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英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
2.学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无严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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