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名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院校为“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层次为高职(专科)。根据重庆市“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专升本”。
第十二条助学保障
1、奖助学金制度: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贫困生助学: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也设有特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带薪实习。
第十三条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418888。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招生网址:http://zs.cqeec.com
咨询QQ:800004320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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