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性质及代码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委主管、重庆市教委教学业务管理、重庆市财政全额拔款、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国标代码:14128。
第三条办学层次及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五条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地处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礼堂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0万元,图书馆藏书26多万册,教职工25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60余人、博士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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