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考委[2011]4号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在我省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省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中国市场学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销售管理人员素质的现状,决定在我省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现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见附件一)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见附件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市场学会统一制定的考试计划执行,各门课程均使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教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二、“SMAT项目部河南省办事处”是中国市场学会授权在我省的项目培训管理单位,负责我省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的组织宣传推广与助学、考生咨询与集体报名等工作。
三、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只接受集体报名,集体报名工作由“SMAT项目部河南省办事处”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非证书课程考试,考生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网上报考(www.heao.gov.cn 或www.heao.com.cn )。
“SMAT项目部河南省办事处”的职能包括:按照中国市场学会、全国考办、省考办的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建立助学网络,推荐助学单位,指导监督助学单位的助学活动,接受集体报名,负责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教材的供应,发放单科合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等工作,同时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五、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首次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除证书考试课程)考试原则按照现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
六、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包括论文答辩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可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考生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符合证书申请条件者,获得由全国考办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的“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盖章),采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等信息。
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所需经费,由中国市场学会按全国统一标准收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经费按照我省自学考试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一、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
二、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首次开考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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