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10日,考生可持相关证件到原办理毕业手续的报名站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人凭准考证和《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领取毕业证,代领人还须签上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请确认省招办及主考学校印章是否齐全,发现遗漏请立即上交补章。
3、《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与《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本人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
4、提出申请毕业但未通过审查的考生请到办理地点查阅相关名单。
5、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请与主考院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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