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业大学酒店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2016/9/21 14:39:14

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加快构建新疆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2016〕13号)精神,新疆职业大学与新疆财经大学遵循“政策引导、共同管理、分工实施”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的原则,2016年新疆职业大学与新疆财经大学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联合培养项目,招收酒店管理本科专业。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新疆财经大学和新疆职业大学“4+0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招生专业为酒店管理,本科二批次录取,学生在“新疆职业大学”学习4年,按照两校共同制定联合培养方案,新疆职业大学负责培养实施与日常教学管理。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注册、宏观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核与发放工作,并参与合作推进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

二、联合培养院校与项目优势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院校,代码:10766)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校,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0年4月,经过6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3个博士二级学科培养方向、5个一级学科、27个二级学科普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35个本科专业。2008年以来,新疆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联合培养,覆盖近二十个专业。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坚持为新疆经济建设服务,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建设目标。

新疆职业大学(高职院校,代码:14138)创建于1962年,是经教育部审批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新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使用德国复兴银行(KFW)促进贷款正在建设中德(新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西北地区第一家获得此项目的单位,也是自治区高职工科专业重要示范实训平台。学校现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52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目前正在开展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办学的前期工作,将促进我校酒店、旅游、烹调等专业的发展在友好路校区筹备建设多功能新疆旅游产业(酒店、烹饪)教学实训基地(包括新疆特色餐饮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特色餐饮职业教育联盟、新疆特色餐饮产业校企合作集团),也将充分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新疆职业大学和新疆财经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各具优势和特色,开展联合培养,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培养兼顾理论基础和应用技术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需求。

三、招生计划与学制

四年制应用型本科(“4+0”模式)

学校

(代码)

专业

(代码)

生源

科类

学科门类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

备注

新疆财经大学

10766

酒店管理(120902) 

文理兼

管理学

4

30

3200/

新疆职业大学就读

 

四、培养目标及主要课程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熟练应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方法及手段的能力,系统掌握酒店运营与管理的专业知识,在酒店管理及其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主要专业课程:旅游学概论、酒店管理概论、酒店餐饮管理、酒店财务管理、酒店品牌与建设、现代服务业管理等课程

       五、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各类酒店、饭店、宾馆运营与管理等领域工作,也可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旅行社、旅游企业、景区、会展中心等单位从事相关管理、科研教学、导游、培训等工作。

六、毕业与学位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得转专业)。

七、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7804693

邮编:830012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邮编:8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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