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对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1)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
(2)双耳听力范围不低于3米;
(3)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4)肝功异常者不宜报考;
(5)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
(6)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
(7)护理、助产专业青霉素过敏者不宜报考。
如考生有上述问题可能影响就业,甚至无法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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