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
三年大专: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生。
学制:全日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小学音乐教育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掌握小学音乐教育的原理与方法,能够在小学从事音乐教学,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小学音乐教师,能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儿童音乐教育的工作者。
职业岗位:小学音乐教师、社会机构音乐工作者。
三、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衷音乐教育,热爱小学教育,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现代教育基础理论和必要的音乐教育及表演领域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3.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技巧,熟悉小学音乐教学法及相关教学知识,能较好地把握小学音乐教学,同时具有一定的课程开发及教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普通话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合格标准。
5.具有认识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基本素养,树立以美育人的从教信念。
四、主干课程
(一)核心课程
1.小学心理学
本课程是研究儿童发展特点与学习规律及其教学应用的一门科学,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儿童认知发展与社会性发展的心理特点,了解儿童掌握知识和技能、发展能力和创意、形成态度和品德、激发动机和兴趣的心理规律。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教育观,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小学教育学
本课程主要讲授小学教育的基本理论,使学生初步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问题研究意识,并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形成、适应当前小学教育实践的基本能力,激发学生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增强责任感。
3.基本乐理
本课程系统地讲授音乐基础理论知识,训练学生建立正确的音乐概念和良好的音乐感觉,帮助学生积累丰富的音乐语汇,逐步提高音乐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表现能力,从而促进综合音乐能力的协调发展,并将这些能力运用到演唱、演奏和创作的实践中去。
4.视唱练耳
本课程是音乐专业重要基础理论课、通过对学生系统的视唱、听音训练、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和音乐记忆能力,积累音乐语汇和音乐体验;初步掌握正确的音准、节奏,提高对五线谱的视唱能力,为学习各类音乐专业课程打好基础。
5.基础和声
本课程是学习多声音乐中的和声规律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基础和声理论及其运用;能分析一般中、外乐中常见的各声现象;掌握初步的和声写作技能。为音乐表演、编写歌曲伴奏与小型合唱典型、学习有关作曲技术理论课程打下基础。
6.中外音乐史与欣赏
本课程是阐述中外音乐文化发展历史的科学,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外音乐文化历史发展的过程与成果,扩大音乐艺术视野,提高艺术鉴赏力,培养爱国主义精神,为从事小学音乐教学工作提供较丰富的音乐历史知识,通过欣赏戏曲、曲艺音乐,欣赏中外歌舞剧选段;欣赏中外器乐作品等,了解中外名曲,了解声乐的体裁,使学生拓宽视野,提高音乐文化素质。
教材:《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
7.声乐基础
本课主要通过歌曲发声训练,讲授歌唱基础知识,使学生懂得嗓音机制和发声原理,掌握歌唱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能分辩正确和错误的发声,能较好地理解和处理一般歌曲,具有一定的教唱和范唱能力。
8.钢琴基础
本课程传授钢琴弹奏的正确方法和伴奏的基本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演奏方法,具有一定的视奏能力,能演奏一些不同类型的中、外初级或中级的钢琴作品,能用首调弹奏各调(特别是常用调)的音阶、琶音、和弦,能初步掌握即兴伴奏的技能,初步熟练24个大小调的音阶,能适应音乐专业学习和小学音乐教学的需要。
9.舞蹈基础
本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技能课,通过本课程学习与训练,使学生掌握儿童舞蹈专业基本理论、技能和训练方法,提高舞蹈素养,具有较规范、扎实的基本功及技能技巧,具有创编儿童舞蹈、组织儿童舞蹈教学的能力,能胜任小学的舞蹈教学工作。
10.合唱与指挥
本课程通过对中外古今优秀合唱作品的学习,把合唱的组织、训练及指挥的技能技巧融为一体综合教学,使学生具有从事音乐教育、课外活动以及群众歌咏活动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排练合唱队和一般乐队的能力。
11.小学音乐教学法
本课是研究音乐教育全过程的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小学音乐教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有从事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和组织辅导课外活动的能力。
(二)认证课程:普通话、计算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国防教育
通过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及集体荣誉感。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2.入学教育
通过校纪校规与专业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并了解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3.社会实践(调查)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演出活动,要求学生提出问题、了解社会实际,撰写调查报告,考察学生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能力,增进学生对社会认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公益劳动(社区服务)
要求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培养学生服务意识,养成劳动习惯。总计不少于2周。
5.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是师范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专业见习,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提前介入教师角色,在激发和培养他们热爱教师工作的感情基础上,了解一名合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树立成长为一名合格教师的自觉意识;在学生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使其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形成与基础教育的背景相联系,增强学习的目的性、针对性和主动性。见习1.5周,安排在第2、第3、第4学期进行,每学期各见习0.5周。
6.社团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第1至第4学期进行。
7.教育实习、顶岗实习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之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全面检验实习生三年的学习成果,为实习生较快较好地适应小学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全面检查本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践依据。进一步加强与小学、与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的联系,听取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领导和小学校长、老师对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的意见,以求更好地更切实际地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教师。集中教育实习安排在第5学期6周,顶岗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12周。
8.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汇报演出
安排在第三学年。毕业论文和汇报训练的指导与写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时间6周,安排在第5学期毕业汇报演出2周,第6学期毕业论文4周。
9.毕业教育
通过系列就业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职前培训,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精神,帮助学生适应身份转变。安排在第6学期。
六、毕业规定
符合以下规定,准予毕业。
1.修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最多延缓1年。
2.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其中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等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普通话参加湖南省语委办组织的水平测试,成绩达二级乙等以上。
3.教育见习、实习、顶岗实习及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
4.修业期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学生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不予毕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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