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考核,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执行各省市(市、区)制定的有关优惠加分或降分政策。
5.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并高考科目英语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到商务英语专业,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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