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机制怎样?对贫困家庭有何帮扶措施?

2017/8/9 8:51:04

答: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学生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我院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以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

从2016年9月起,实施对就读全日制专科教育阶段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其中,免学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每月7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

4.校内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为我院在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奖项为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优秀学生素质奖学金共三种。另外,各系在企业及社会团体的支持下,也设立了奖学金,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5.校内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统一在学生处网站公布,目前全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涵盖党群机构、行政机构、院系等各种类型,校内岗位按时薪计算。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8.绿色通道

学校对被录入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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