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制造类、服务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举办高等教育40余年,是国家和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也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学校坐落在武当山麓、汉水之滨的十堰市中心城区。作为“中国卡车之都”,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东风汽车公司的发祥地和重要生产基地;世界文化遗产、道教圣地武当山闻名中外;亚洲第一大人工淡水湖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一江清水从这里送往首都北京。
学校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国家级实训基地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建筑格调典雅,功能完善,学生生活区环境优美,宁静怡人。校园内10余个园林各具情趣,湖光山色,人文与自然交相辉映,被誉为湖北省最美丽的校园。
学院坚持基础能力和内涵建设同步发展,建立了校园、产业园“双园融合”办学模式,形成真正意义的“校中厂”和“厂中校”。先后与500余家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引进27家企业进驻校园,42个专业均建有工学结合的实训中心,并建有总面积两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制造技术和国家汽车检测维修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面向学生和社会开展9大类96个工种的培训考试和鉴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93%以上,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1.面向湖北省内中职学生的单招。招生专业为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计划各100个,并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在200个总计划内调整使用。凡具备湖北省内中职学籍的应往届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报名考生需先参加2019年湖北省高考报名,选择技能高考或者高职单招类型,并取得《湖北省2019年高考报名登记表》。
2.面向行业企业的“定向培养”单招。2019年起,我校受竹山县委、县政府委托,面向户籍在湖北省的竹山县内绿松石产业从业者,招收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学员,计划100个,年龄在45岁以内、往届高中(含职高、中专)学历,且符合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面向湖北省内中职学生的单招:在2019年1月18日—2019年3月6日在我校官方网站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2:00前到我校现场确认。
2.面向行业企业的“定向培养”单招:按照竹山县政府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以上两类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时间均为3月9日上午9:00~12:00,技能操作考试项目时间为3月9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1.单招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2.学费: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专业50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6500元/年。
3.住宿费:六人间950元/年,四人间1200元/年,空调费另收80元/年。
4.教材费:当年预收7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五、文化测试科目及技能考核办法(详见各专业考试大纲)
按照有关要求,学院单招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计700分。文化测试科目210分,主要包含基本常识30分、语文90分、数学90分。技能考核项目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50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分为1个必考项目和1个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200分,选考项目为140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均为2选1。
六、录取标准
1. 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无舞弊行为的考生。
2. 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两项相加作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报考人数同比例分配各单招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较技能操作、专业知识、语文、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 免试录取规定: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加分及减免学费规定:
获奖等级 | 市级技能大赛 (加分) | 省级技能大赛 (免试入学) | 国家级技能大赛 (免试入学) |
一等奖 | 加30分 | 免学费3000元 | 免三年学费 |
二等奖 | 加20分 | 免学费2000元 | 免两年学费 |
三等奖 | 加10分 | 免学费1000元 | 免一年学费 |
5.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7.执行省统一政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公示,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19年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8.面向行业企业的“定向培养”单招参照以上标准录取。
9.单招转学及专业调整问题,按照省教育厅政策执行。
七、录取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录取办法、标准以及结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申诉电话:0719-8126172,申诉邮箱:414116964@qq.com。
3.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和省招办。
八、资助措施
1.学院设立有“贫困生基金”,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贴息,贷款金额可达8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在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2.学院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
3.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等。
九、证书发放
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大学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获得专科文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9-8126015、8126024 、8126013(兼传真)
官方网站:http://hbgyzy.edu.cn/;微信号:hbipweixin
E-mail:hgzyzb@163.com
学院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邮政编码:442000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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