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19/9/19 15:31:42

一、招生专业、计划 2019 年我院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 515 人(最终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我院所有艺术类 专业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属于普通类专业,只招文科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 作曲)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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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普通类专业,只招文科生,不设艺术类专业考试,具体分省计划 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凡符合考生所在省 2019 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缴费 

(1)网络报名时间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登陆招生网站(http://zs.nact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 间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每天 9:00-21: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 读《中国戏曲学院 2019 年本科招生简章》、报名须知、公告通知等全部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 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普通 类专业,不设艺术类专业考试,无需参加专业报名及考试。 

(2)缴费标准及方式 我院所有专业考试采取网上缴费,舞台美术系和新媒体艺术系所有专业的考试费为 160 元,其他专 业的一试 100 元,二试 80 元,三试 80 元。 注:成功缴费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与时间,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款。

(3)网上缴费支付方式 ①微信;②支付宝;③银联卡(须具有网上支付功能)。 

2.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试要求 

(1)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各试专业考试准考证(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天),现场不再 为考生打印。因无专业考试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专业考试期间,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②我院专业考试准考证;③2019 年 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缺少任何证件都不准进入考场。

四、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须知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大陆学生相 同,专业合格者可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网上(http://zs.nacta.edu.cn)自行下载《专业考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 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 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留学生报名方式及要求详见 2019 年中国戏曲学院招收来华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2019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Bachelor’s Programs)。


五、专业介绍及考试内容

请参考中国戏曲学院招生专题中的相关内容


六、文化考试及艺术类统考 1.我院将于 4 月 15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专 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寄发纸质的《专业考试合格证》。 2.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 2019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省 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4.我院按相关要求向各省上报 2019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信息,上报过程中如发现省统考成绩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不合格者,我院立即取消其校考合格资格,并在我院网上进行公示。 

七、录取 

1.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 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并参考北 京市 2019 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 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戏曲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招考方向)及服装与服饰 设计专业(戏曲服装设计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成绩 60%、高考成绩 40%相加, 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含戏曲文学和国际文化交流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 业成绩 40%、高考成绩 6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其他专业及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 

(5)取得我院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专业考试志愿填报与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不一致的, 录取时以高考志愿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6)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本科第一批文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 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我院将于 7 月 30 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以特快 专递的方式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信地址、收信人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 1.学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专 业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院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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