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19/9/22 14:28:07

、学校概况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目前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以“双师型”人才为骨干,另有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语种的外教;兼任教师多为来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师和行业、产业部门的工程师、企业家、技术专家。学校建立了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教育发展、3D打印技术等多个校级、市级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同时,为开阔师生的国际视野,学校先后同近50所外国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不断提升自身国际化水平。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著称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十多年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招生专业

三、入学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

2.面试:满分2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

以上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相关信息,网址为zs.bcu.edu.cn。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15号)规定条件。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此次专项考试: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3. 依据空中乘务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②心理健康、无任何精神异常、神经系统疾病;

③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④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3厘米~175厘米;

⑤视力:无斜视、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⑥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

⑦凡参加空中乘务专业考试的考生,年龄不应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具体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以上专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于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报名办法

第一步: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来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4号楼102

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6月9日 每天8:30-16:00

第二步: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确认地址:考生户口所在区高招办

确认时间:2019年6月12日、13日

第三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工作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区高招办报名资格确认后领取)和体检费。

体检地址: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联系电话:68024448)

体检时间:2019年6月20日12:30-15:30

第四步: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需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领取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4号楼102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8:30-16:00

六、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

4.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北京城市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注:以上信息均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

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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