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湖北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是一所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省级示范普通中专学校;是全省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卫生医药类执业考试资格学校;是国家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是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确立的全省乡村医生培养基地,具有开办农村医学、中医两个国家控制性专业资格;护理、农村医学、中医、药剂、康复专业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为信息化校园,学生住宿公寓化,教学设施先进,学校以一流的质量,严格的管理,规范的收费,稳定的就业为立校之本,在校各类学历教育学员6000余人。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医(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之路,与十堰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市中医院、市保健院等大中型医院都建立了稳定的教学合作关系,中医、护理等专业课由教学医院专家教授执教,注重将医院教育(企业教育)文化融入到教学之中,使学校办学与医院、医药企业实质性接轨,形成了“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的良好衔接。
专业设置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剂、医学美容、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针灸推拿、中药、康复技术等专业;高等专科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美容等专业
定向培养乡村医生 保障就业
学校为湖北省乡村医生培养基地,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要求,负责十堰、林区、荆门、荆州、随州等地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
根据有关乡村医生待遇补偿政策,各级政府已确保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7万元,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以加强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3年来,十堰、林区、荆门、荆州、随州等地市卫生健康委都在我校开展农村医学、中医专业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学员毕业后可参加助理执业师考试。欢迎有志青年与当地卫生健康局、卫生院或村委会联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招生对象
1、中考成绩原则上在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由高往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2、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主要招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30岁以内,在校期间禁止结婚、生孩子)。3、所有招生对象均要求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身材良好,无生理和心理疾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赌博、嗜烟嗜酒等不良嗜好。不接受被其它学校开除、勒退和有劣迹的学生。
升学保障
在校各中专专业学生均可通过技能高考升大学或通过“3+2”合作办学直升大学,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攻读医学专科、本科各专业,升学率95%以上。
就业保障
学校与北京市东城区各医院、市人民医院、东汽各医院等省内外100多家医院以及国药控股、知百草国医堂、清大药业等医药企业建立有长期用人协作关系,确保为每位合格毕业生提供1-3次就业机会。
资助政策
1、农村医学为涉农专业,前三年学费全免;
2、中医、护理、药剂、康复等其它中职专业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比例享受)可享受三年免缴学费。
3、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二年共计4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比例享受。
4、凡属“建档立卡户”的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可由学校协助申请享受3000—15000元的“雨露计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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