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要求,我校依照《福州大学美术类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和《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于1月16日-3月4日分别在山西、河南、四川、江西、湖北、浙江、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河北等12个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州大学招生办网站(zsb.fzu.edu.cn)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校考各省招生计划及合格线如下:
报考专业 | 省份 | 招生计划 | 合格线 |
美术类 | 安徽 | 48 | 160 |
湖北 | 39 | 160 | |
山东 | 45 | 159 | |
广东 | 37 | 161 | |
湖南 | 31 | 161 | |
河南 | 42 | 156 | |
江苏 | 32 | 159 | |
河北 | 41 | 159 | |
江西 | 30 | 160 | |
浙江 | 30 | 162 | |
山西 | 30 | 163 | |
四川 | 30 | 154 | |
音乐学 | 山东 | 8 | 88.7 |
注:以上招生计划以各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
考生如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详见附件)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和来访方式反映,公示时间为4月1日-8日。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6857,监审处0591-22865580。
校考合格考生可于4月11日后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系统下载电子合格证,我校不再寄发纸质证书。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我校将于6月下旬各省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开通艺术类招生资讯自助查询系统,敬请各位考生留意并使用!
附:福州大学2016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zsb.fzu.edu.cn/news/合格公示名单.xls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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