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文规定严禁提前交学费

2011/3/30 13:09:54

  距离秋季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高考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中要求,严禁高校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学生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通知中称,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打击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违法行为。

  同时,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高校均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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