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7万却偷41元蔬果的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情何以堪

2012/3/8 16:11:05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女助理教授张筱桦,早前承认在超市及百货公司偷蔬果及衣物,原定昨日判刑,但被告突改口不认罪,指认罪当日精神不佳,代表大律师又未得到她的指示,便说她因一时贪心犯案。被告获准推翻答辩,继续保释至5月24日受审。

  现年33岁仍属单身的女被告张筱桦月入7万元,为中大逸夫书院校董会成员。她被控于去年5月2日,在太古城中心二期APITA涉嫌偷窃共值41元的旺菜和红葡萄,以及在马莎百货偷取一件女装衫。事后她获准保释,却于同年10月5日在太古城马莎百货涉嫌偷一件价值750元的啡色外套。

  张早前承认2项罪名,余下1项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她早前以书面求情,透露案发时正专注出版著作事宜,加上受精神影响忘记付款,但此说法遭裁判官质疑与答辩不符。辩方律师向她再次索取指示后,便改称她因一时贪心犯案。

  被告昨日换上资深大律师余承章代表,余指她从没亲口确认因贪心犯案,亦有精神病专家报告左证,她“认罪”当日精神不佳。控方响应指,裁判官当时已押后1小时让辩方索取指示,以被告背景及法律知识,她当时根本没可能未有实时澄清答辩,而答辩时精神不佳也只是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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