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生注意:自考学位需单独申请

2015/7/30 16:48:57

自考毕业生到自考办领取毕业材料时,有人询问领取学位证书问题。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自考学位证书不与毕业证书一同发放,要单独申请。

北京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一般是每年3月、9月,不同主考院校的安排可能会有差异,如中国人民大学等一年只有一次申请机会。考生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如果审核通过,可在10月下旬领取学位证书;若下半年申请学位,次年4月领取证书。也就是说,此次部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最早可在9月申请学位,明年4月领取学位证书。

考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条件有所不同。北京自考相关政策规定,考生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论文成绩未达优、良或尚未申请毕业的考生,可申请补做。考生一旦毕业,就不能再补做论文。

此外,有些考生用其他选考课顶替英语公共课学分。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此类考生虽然满足条件后可申请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因此,如果考生想获得学位,仍要通过英语公共课考试或办理免考后再申请毕业。

很多考生使用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办理英语公共课免考,对于多数专业而言,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学位。但对于人大主考专业而言,使用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办理英语(二)替代手续并以此申请毕业,就不能再申请学位。人大主考的各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科段课程考试时,除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考核外的所选课程成绩要达到65分及以上,才能申请学位。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要在两年内申办学位,规定课程成绩未达到65分的,毕业前后均可重考,但毕业后重考不能超过申请学位期限。

更多内容,请查看专题

更多招生简章,请查看“自考资讯”频道

更多高校,请查看“院校库

同校内容

相关内容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