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综合分计算方法: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例如: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380分,高考文化成绩为360分。经计算其综合分为:360×50%+380×1.5×50%=465分。
2.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100名以内(含第10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包括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4.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5.湖南省、吉林省的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综合分计算方法同上。
天津科技大学
四、
序号 | 考试地点 | 考 点 名 称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1 | 贵州省贵阳市 |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 1月16日 | 1月14—15日 |
2 | 甘肃省兰州市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27日 | 1月24—25日 |
3 | 北京市 |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2号) | 2月1日 | 网上报名:1月12—30日,现场确认:1月30—31日 |
4 | 山西省晋中市 |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2月1日 | 1月29—30日 |
5 | 河南省郑州市 | 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1日 | 1月30—31日 |
6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2月1日 | 1月30—31日 |
7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1日 | 1月30—31日 |
8 | 江西省南昌市 | 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2月1日 | 网上报名:1月8—28日 |
9 | 广西南宁市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2月1日 | 1月30—31日 |
10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2月7日 | 2月4—5日 |
11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2月7日 | 2月5—6日 |
12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 | 3月6日 | 网上报名:2月1—10日和2月25日—3月3日 |
13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 3月8日 | 网上报名:2月1日—3月6日,现场确认:3月6—7日 |
14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学院南校区) | 3月8日 | 3月5—6日 |
15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 3月9日 | 网上报名:3月4—5日 |
16 | 辽宁省沈阳市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3月10日 | 3月7—8日 |
注:① 北京和天津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zsjy.tust.edu.cn/zhaosheng/bm/ ,青岛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wsbm.sdzk.gov.cn/art 。
② 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甘肃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只能在本省或天津考点参加考试。
③ 石家庄考点、哈尔滨考点、郑州考点、青岛考点、南昌考点、兰州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名。
④ 哈尔滨考点报名网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 zsjy.tust.edu.cn/zhaosheng)另行通知。
⑤ 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如参加两次及两次以上专业考试,则取消该生考试成绩。
⑥ 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除石家庄、哈尔滨、郑州、青岛、南昌、兰州考点外)任选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
五、有关须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本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8113336、60273336
联系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 :zszx@tust.edu.cn
泰达校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邮编:3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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