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艺术中心盛景华书法工作室

日期:2015年08月18日

导师简介

    盛景华 ,别署畅乎斋主湖南益阳人欧阳中石、林凡先生入室弟子,中国人民大学画院特聘教授。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新闻出版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湖南画院名誉院长青海省民革中山文化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益阳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国家二级作家。

著作有《中国近现代书画名家·盛景华》(天津美术出版社)《艺术家风格丛书/书画交融·盛景华(上、下)》(湖南美术出版社)《湖湘书法百家·盛景华书法卷》(湖南美术出版社)《意蕴·工笔系列·中国最具收藏潜力画家·盛景华》(江西美术出版社)《当代中国最具收藏潜力书法家·盛景华》(当代美术出版社)以及《顾城朦胧诗钢笔字贴》(湖南文艺出版社)诗集《状态》(中国文联出版社)、《城市表情》(湖南人民出版社),散文、随笔集《边缘》(作家出版社)、《放下》、《城市记忆》等。书画作品数十次入选国家级大展并获奖,并被中南海等众多博物馆收藏。其艺事被《人民日报》、《文艺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中国书画》,《中国书法》、《书法》、《中国艺典》、《艺术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中国书画报》、《神州书画报》、《青少年书法报》以及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中文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等众多媒体专题专版介绍。曾先后在岳麓书院、湖南美术馆、湖南艺术馆作个人专题展览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湖南工艺美术学院等院校专家讲堂作学术讲座。

 

一、 办学条件

    我院按照国家高等艺术院校标准,提供教室、画室、寝室以及办公、会议、生活等办学场所,外加宽带网络系统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工作室设在本院院内,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甲7号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3层。

 

 

二、 教学特色

1全日制脱产学习并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制一年。依据专业院校课程设置体系,以核心专业课程为主,以学术讲座为辅,导师、名家集中授课,分班辅导;

2、聘请国内具有丰富创作、教学经验与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名家工作室导师与任课教授;

3、定期安排名家学术讲座、交流等活动;

4、学业期满,举办全体学员结业作品展,同期出版结业作品集,举行学术研讨会。

 

三、结业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业证书

参加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入学要求并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且毕业成绩优异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专)科文凭。

 

四、报名与录取

1、报名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盛景华书法课题班报名表》一份,学员所属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同意报考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骑缝处也应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函报时交复印件,报到时验原件);

37寸以上清晰作品照片或印刷品5幅。如有国画、篆刻专长者,一并附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二寸免冠彩色工作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所报班别)。

2、报名者须将以上材料一起装入信封,并将本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写清,不得分开邮寄。信封右上角注明所报工作室名称,一并邮寄至报名地址,并通过邮局汇寄材料审核费200元。

3、报名时间为2015720—92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http://sce.ruc.edu.cn/

4、在收到学员完整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导师教学委员会评审,10日内给予回复,合格者发放复试通知书,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名额及学费

本工作室招生名额15学费20000元。

 

 

 

六、付款方式

1、报名及材料审核费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甲7号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516  张登强

2、学费一律采用汇款方式直接打入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账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10-53261979 (请注明所报专业或导师工作室名称)

3、开户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321

名:中国人民大学结算中心

号:01090321000120111107340

4、招生办公室电话:15010011858010-53261978

真:010-53261979

电子信箱:zhangdengqiang@126.com

编:100083

联系人:张登强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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