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人社局及公务员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2年04月23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扩大选拔优秀人才范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长沙市政府批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务员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6名。其中:文秘岗位4名、法律岗位2名。

(二)长沙市公务员局工作人员4名。其中:法律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

(2)报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秘岗位的限男性,其他岗位男女不限;

(3)报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文秘岗位的需从事专职文字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

3、年龄条件: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专业条件:(1)报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文秘岗位的不限专业;(2)报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法律岗位的,需为法律类专业毕业;报考长沙市公务员局计算机岗位的需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6、身体条件:符合SPAN style="COLOR: #0000ff">《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4月5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人事处1808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报考人员从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csldbz.gov.cn)上下载《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须在原件的复印件上由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报考文秘岗位的需同时提供从事专职文字工作经历的证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传真报名时,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传真至0731—84907960,如资格审核通过的尚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审核确认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人事处1808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2、笔试。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各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招考计划数。笔试分类组考:(1)报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市公务员局文秘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写作8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2)报考除文秘以外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姓名、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文秘职位的按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报考其他岗位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法律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文秘岗位、计算机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业务考核的方式。其中,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文秘岗位的业务考核为写作实务,计算机岗位的业务考核为上机操作,满分均为100分。文秘岗位、计算机岗位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业务考核成绩占60%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体检和考察。按照报考不同类别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csldb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6、试用。拟选调对象试用期2个月,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7、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乡科级以下领导职务的,根据工作表现及选调单位职数情况,安排相应非领导职务待遇;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乡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根据工作表现及选调单位职数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担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联系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 84907939 84907937

考务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82832599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84907966

附件: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长沙市公务员局.doc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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