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概况
专业名称:保险学 专业代码:020303 专业层次:本科 修业年限:四年
保险学主要研究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数学、统计学、金融投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咨询、营销与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保险行业的监管等。常见的商业保险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备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的高素质保险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保险工作实践能力,掌握保险学科学研究的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保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情,熟悉我国经济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全面的法律和财务分析能力;
5.了解保险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保险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国际保险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保险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了解国内外保险与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学、经济法、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精算学原理、保险法、海上保险学、保险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程(含基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习内容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管理学、保险学、经济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人寿保险原理与实务社会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和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利息理论、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公司金融等。
主要科目
《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行》、《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与风险管理。
就业前景
保险学本科就业前景
保险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升华的过程,从保险法学到保险数学,从综合保险学到微观保险学,总体保险学,保险学逐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 其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保险学本科就业方向有哪些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与证券部门或其他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
保险学本科需要掌握哪些能力
该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就业岗位
保险类企业:保险咨询、保险营销;政府、事业类单位: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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