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
中专:社会文化艺术专业(音乐方向)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者。
学制:全日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培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艺术实践,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及教学的中等艺术专门人才。
职业岗位:专业剧团、群艺馆、文化站、少年宫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团委,其工作岗位主要从事组织音乐活动,辅导业余艺术爱好者和宣传队,培训业务骨干和少儿艺术团,担任部队和企业艺术团的演员等。培养高等艺术院校的后备生。
三、培养规格
(一)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热爱音乐事业,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职业素质: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音乐的民族风格、韵律乐感和艺术表现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表演能力,具有音乐活动的组织、辅导、培训能力。
3.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具备终身学习和从事组织辅导工作的文化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有—定的自学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对职业环境的适应能力。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
(二)职业能力
1.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专业迁移能力,具备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公关能力。
3. 较强的实践能力。不仅有表演能力,还要有辅导、编排、组织等能力。
4. 具备终身学习和从事组织辅导工作的文化理论基础。有—定的自学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对职业环境的适应能力。
5. 管理与协调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管理知识,懂业务,懂法律,善于积累信息。
6. 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体质合格标准。
(三)职业证书
1.普通话二级乙等等级证书;(必考)
2.获得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之一(选考)
(1)获得由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3)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MS OFFICE”一级证书。
四、主干课程
(一)核心课程
1.中国音乐史
讲述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了解各时期的代表人物及作品,了解中国间乐各门类在历史演变过程中相互依托、推动和发展的关系及其规律,使学生掌握中国音乐史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的名词术语,为学生今后的音乐理论学习及艺术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外国音乐史
讲述欧洲音乐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了解各个时期外国音乐的发展概况、代表人物及作品,了解欧洲音乐各门类在历史演变过程中相互依托、推动和发展的关系及其规律,掌握古希腊、巴罗克、古典、浪漫、二十世纪音乐的不同风貌、代表人物及作品,为学生今后的音乐理论学习及艺术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文艺学常识
了解艺术的起源和发展、艺术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艺术的特征、艺术的作用,初步掌握各种艺术的特性。培养学生对所学专业及相关艺术专业的兴趣,加强艺术素养,提高艺术理论水平。
4. 声乐
了解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正确地掌握歌唱的呼吸、共鸣、语言等基本要领与技巧,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学习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演唱技巧,具备一定的演唱能力。
5.器乐
了解各门类乐器的基本常识(乐器的结构特点、历史渊源、发展概况等),掌握科学规范的训练方法和各项演奏的技能技巧,通过对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中外乐曲及练习曲的训练,培养学生具有独奏、伴奏、合奏的演奏能力。
6.钢琴副修
了解钢琴的结构特点、历史渊源、发展概况,掌握正确的演奏方法,通过对中外乐曲及练习曲的训练,具备较好的演奏和钢琴伴奏能力,培养良好的乐感和音乐表现力。
7.合唱与指挥
了解并掌握合唱及合唱指挥的基本知识和训练要求,了解并能演唱各种音乐风格的作品,了解各声部的特点,掌握平衡和协调声部的方法,掌握声音的音量、音色的控制的基本技巧,掌握基本的指挥法原理及指挥法的基本要素。
8. 乐理
正确的记谱法、音程、和弦、节拍与节奏、调式、变音体系、转调、移调等基本理论知识,理解各种力度、表情术语、演唱演奏记号的含义,培养良好的音乐感受力。
9. 视唱练耳
学习两个升降号词内的大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视唱,听记音程、和弦.节拍与节奏、旋律,听辨中外乐曲,掌握科学的听辨方法,具备较强的视唱和听辨能力,并通过接触大量的优秀曲目,让学生受到艺术的熏陶。
10.形体训练(声乐学生必修、器乐学生选修)
了解并掌握形体训练的基本手位和脚位。通过各种基本技能技巧的训练,达到解放肢体平衡协调的目的。重点训练手、眼、身法及站姿、坐姿和台步,兼授舞蹈身韵组合和戏曲身韵组合,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气质和舞台表现能力。
11. 正音(普通话)
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声乐专业学生还需了解正音的意义,明确正音的目的对声乐训练的重要性,掌握正音的技能技巧,达到字正腔圆、富于表现力的目的。
12. 表演课(声乐生必修,器乐生选修)
讲授表演、排练的基础知识,通过一系列元素、小品等基础训练,使学生基本掌握表演艺术的一般规律和创作方法.能塑造人物形象,使学生熟悉舞台,学会表演,掌握排练方法,培养学生舞台表现能力及良好的台风。
13.化妆
传授舞台艺术化妆的基本原理,讲述不同人物化妆、造型的要领,使学生掌握不同人物的舞台、影视化妆和生活化妆技巧,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二)认证课程:普通话、计算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国防教育
通过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及集体荣誉感。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2.入学教育
通过校纪校规与专业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并了解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3.社会实践(调查)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要求学生提出问题,了解社会实际,撰写调查报告,考察学生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能力,增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和认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公益劳动(社区服务)
要求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培养学生服务意识,养成劳动习惯。总计不少于2周。
5.社团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第1至第4学期进行。
6.演出实习
排练各种独唱独奏曲目、重唱重奏曲目、合唱合奏曲目,进行彩排和实习演出,通过彩排演出等专业实践,使学生较熟练地掌握演唱演奏的表演技巧,正确地运用多种表演手段创造艺术形象,提高舞台综合表现力。通过排练、演出,使学生了解艺术创作过程中所特有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取得艺术创作的初步经验。实习8周,分别安排在前5个学期进行,第1、第2学期各1周,第3、第4、第5学期各2周。
7、毕业汇报演出
安排在第六学期。毕业汇报演出的指导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训练安排在第五学期,毕业汇报演出安排在第六学期。
8.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之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全面检验学生三年的学习成果,为学生较快较好地适应从事音乐实践工作创造条件。全面检查本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践依据。进一步加强与专业艺术院团,与地方文化管理部门的联系,听取地方文化管理部门领导和专业文艺院团长,文艺工作者对音乐专业建设的意见,以求更好地更切合实际地培养中职层次从事音乐专业工作者。顶岗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共18周。
9.毕业教育
通过系列就业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职前培训,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精神,帮助学生适应身份转变。安排在第5学期。
六、毕业规定
符合以下规定,准予毕业。
1.修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最多延缓1年。
2.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其中普通话参加湖南省语委办组织的水平测试,成绩达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基础、英语自愿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等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3专业实习与毕业汇报演出等成绩合格。
4.修业期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学生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不予毕业的条款。
中专: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舞蹈方向)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者。
学制:全日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艺术实践,能表演、能编、能导、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能力、促进舞蹈艺术队伍职业素质的提高和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的综合型舞蹈人才;
职业岗位:专业剧团、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少年宫、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以及文化传播演艺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团委主要从事舞蹈表演、组织活动,辅导业余爱好者和宣传队,培训业务骨干和少儿艺术团,担任部队和企业艺术团的演员等。
三、培养规格
(一)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热爱舞蹈艺术事业,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职业素质: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舞蹈的民族风格、韵律、音乐感和艺术表现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表演能力,具有舞蹈表演活动的组织、辅导、培训能力。
3.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较强的审美能力,有—定的自学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对职业环境的适应能力。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
(二)职业能力
1. 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除了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技能外,还必须具备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公关能力。
3. 较强的实践能力。不仅有表演能力,还要有辅导、编排、组织等能力。
4. 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有—定的自学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对职业环境的适应能力。
5. 管理与协调能力。要掌握必要的现代管理知识,懂业务,懂法律,善于积累信息。
6. 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体质合格标准。
(三)职业证书
1.普通话二级乙等等级证书;(必考)
2.获得以下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之一(选考)
(1)获得由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3)获得由文化部门颁发的舞蹈教师资格证书;
(4)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MS OFFICE”一级证书。
四、主干课程
(一)核心课程
1.文艺学常识
基本内容与要求:了解艺术的起源和发展、艺术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艺术的特征、艺术的作用,初步理解各门艺术的特性。培养学生对所学专业及相关艺术强艺术素养,提高艺术理论水平。
2.舞蹈简史
基本内容与要求:初步了解舞蹈起源、掌握中国各个时期的舞蹈发展状况。培养学生思辨能力、鉴赏能力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
3舞蹈概论、
基本内容与要求:掌握舞蹈的审美特征、舞蹈的种类、舞蹈与其他艺术门类的关系,了解舞蹈教学、舞蹈创编、舞蹈导演和舞蹈表演的特点以及一些基本的方法。
4.音乐基础理论
基本内容与要求:本课程包含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教学,讲授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各种演唱表演记号、科学地视唱及记谱方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音乐理论知识和科学的视唱记谱方法,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将理论知识融于视唱教学中,培养学生较高的音乐感受力。
5.基本功训练
基本内容:训练一位舞蹈者所需要的各种能力,主要解决腿、腰的软度、开度、力度问题,解决手、眼、身、法、步的协调问题,解决技术技巧问题。
基本要求:通过训练可以达到身体的直立感和稳定性、腿的“开、绷、直”。
6.民族民间舞
基本内容:讲述少数民族民间舞(藏族舞、维吾尔族舞、蒙古族舞、朝鲜族舞、傣族舞)、汉族民间舞(东北秧歌、云南花灯、安徽花鼓灯、胶州秧歌)等民族民间舞的基本动作及特点。
基本要求:通过民族民间舞的学习,了解民族舞的特点。掌握各民族舞的基本动律及其具有代表性的组合,把握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格特征。
7.毯技训练
主要内容:包括“软毯功”等地面一系列的技能训练、身体素质训练和专项素质训练。
基本要求:通过训练“软毯功”等地面一系列的个人小技巧,使全面身体素质训练和专项素质训练相结合,掌握腰、腿等基本软开度,为学习舞蹈技能技巧打下扎实的基础。
8.中国古典舞身韵
主要内容:基本元素训练;中国古典舞的基本特征和表演。
基本要求:通过一系列技能技巧的能力性训练组合来强调古典舞的神韵,准确掌握基本元素训练,达到目的。
9.剧目(含学生自创剧目训练)
主要内容:结合教学进行各种剧目的观摩、排练。
基本要求:通过对各种剧目的观看、排练,及时检查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把它作为对学生的一种综合能力训练。要求掌握各剧目的基本内涵,使学生获得全面的发展。
10.化妆
主要内容:初步掌握舞台以及生活化妆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基本要求:了解舞台及生活化妆的基本常识与规律,熟悉舞台化妆造型,积极参与实践活动。
11.观摩与实践
主要内容;结合教学进行专业观摩及各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来丰富舞台经验。
基本要求:通过观摩、实习,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提高自己的舞蹈技能。
(二)认证课程:普通话、计算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国防教育
通过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及集体荣誉感。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2.入学教育
通过校纪校规与专业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并了解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安排在第1学期前2周进行。
3.社会实践(调查)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要求学生提出问题,了解社会实际,撰写调查报告,考察学生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能力,增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和认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公益劳动(社区服务)
要求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培养学生服务意识,养成劳动习惯。其时间总计不少于2周。
5.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是舞蹈专业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舞蹈专业的见习主要是参加专业艺术院团或社会大型公益活动的文艺演出以及各种文艺演出的观摩。通过专业见习,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提前介入文艺工作者的角色,在激发和培养他们热爱文艺工作的感情基础上,了解一名文艺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树立成长为一名合格文艺工作者的自觉意识;学生通过训练具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底和通过对舞蹈理论学习获得对舞蹈表演艺术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使其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形成与从事舞蹈艺术工作的背景相联系,增强学习的目的性、针对性和主动性。见习8周,分别安排在前5个学期进行,第1、第2学期各见习1周,第3、第4、第5学期见习2周。
6.社团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第1至第4学期进行。
7、毕业汇报演出
安排在第六学期。毕业汇报演出的指导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训练安排在第五学期,毕业汇报演出安排在第六学期。
8.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之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全面检验学生三年的学习成果,为学生较快较好地适应从事舞蹈工作创造条件。全面检查本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践依据。进一步加强与专业艺术院团,与地方文化管理部门的联系,听取地方文化管理部门领导和专业文艺院团长,文艺工作者对舞蹈专业建设的意见,以求更好地更切合实际地培养中职层次从事舞蹈专业工作者。顶岗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共18周。
9.毕业教育
通过系列就业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职前培训,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精神,帮助学生适应身份转变。安排在第5学期。
六、毕业规定
符合以下规定,准予毕业。
1.修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最多延缓1年。
2.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其中普通话参加湖南省语委办组织的水平测试,成绩达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基础、英语自愿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等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3专业实习与毕业汇报演出等成绩合格。
4.修业期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学生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不予毕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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