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46年建校,培训公安和政法干警。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其中1984年-1989年举办了6年专科班(痕迹检验和刑事侦察专业)。1998年-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同意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干部培训楼、现代教育中心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还有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体能训练馆、射击馆、游泳馆等完善的警察战术训练场馆,以及标准田径场、障碍训练场、汽车训练场和各种球类场地,并建有人工湖、假山等文化娱乐设施,校园布局合理,各种建筑错落有致,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
按照省编制委员会核定,学院编制为340人,目前实有325人,现有专兼职教师178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4个,副教授41人,讲师89人;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5人。形成了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学科、多门类,整体素质良好,结构日臻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科学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公安理论教研部8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察、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个公安专业。招收黑龙江省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班学员,学制两年,目前在校生达500多人;作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约培训各级、各类在职民警5000人左右。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的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学历教育。
近年来,学院加强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多次派出代表团赴俄罗斯进行考察,并先后接待了俄罗斯、美国的代表团与专家,对国外的警察教育与培训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学院还根据与俄罗斯内务部远东法律学院的交流合作协议,互派教师和学员参加由双方举办的打击跨国犯罪国际研讨会和进行警务技能、反恐战术以及语言学习等交流。同时,学院还与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警界同仁互派代表团进行友好访问,并开展警务技能和战术交流。
据不完全统计,仅1978年以来,学院教师就出版学术著作182部,论文1023篇,39项科研项目在公安部和省里立项,其中32项已经结题。在教师的论著中共获国家和省级各种奖项127个,其中一等奖14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27项,优秀奖51项。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人才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办至今,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特别是开展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育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学,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公安院校今后发展探索了新的道路。学院的教育教学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2010年11月25日,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杨彤勇院长代表学院做了题为《转变思想、创新举措、破解难题,不断推动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工作深入开展》的典型经验发言。
据不完全统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1万2千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石长武烈士和全国公安刑侦专家、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刘忠义,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警界女“十杰”张雅君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还有以公安部消防局副军职调研员、辽宁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王路之少将,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春波,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阎子忠等为代表的3000多名毕业生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的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和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进入21世纪以来,学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公安院校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院面临的形势变化,学院党委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发展机遇,深切地感受到全面推进学院发展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把学院真正成为公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和源头的一项迫在眉睫的战略性任务。在广泛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学院党委于2010年制定了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学院工作的发展思路,即“2+4”发展战略,具体内容为:紧紧依靠省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位一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加强公安院校建设要求为重点,以深化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历教育和推进落实公安民警教育训练为牵动,带动公安民警公安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安保职业培训、公安理论研究以及对外警务交流等项工作的稳步推进,经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尽快跨入全国公安院校先进行列,努力把学院打造成我省科教强警的生力军、公安教育的主阵地、提高民警素质的大熔炉、对外警务交流的新窗口,为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贡献。这个发展战略得到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的高度评价,并作出:“警院班子调整以后,新班子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很好!望全院师生统一思想,励精图治,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把警院建设成为合格警官、忠诚卫士的摇篮,人民警察精神的铸所,全国一流的警察教学培训基地。”的重要批示。
按照这一发展战略,学院党委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员工,发愤图强,励精图治坚,创新工作,通过坚持科学发展,扬长避短、转变观念,在公安院校发展定位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把握全省公安工作大局,积极发挥人才、智力和理论优势,在服务全省公安中心工作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公安教育发展方向,推行校局联合育人、校队共建师资的新型教育训练举措,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实战需求导向,构建树形课程体系,在公安教育课程改革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从严施训,科学管理、认真执教,在民警培训工作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对外警务交流活动,积极打造警务交流新窗口,在加强往来、扩大合作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以硬投入换取软实力,克服困难、加强保障,在改善办学培训条件上实现了新跨越;坚持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依法严管,奖惩分明,在公安教育训练队伍建设上实现了新跨越,为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5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同志在学院上报的《关于新班子组建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警院新班子组建一年来,争先意识、创新意识都很强,工作很务实,进步明显。警院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说,决定着黑龙江公安工作和队伍的未来,因为关键在于队伍的素质,在于人才,所以教什么,怎么教,教出什么样的民警显得很关键。警院人要继续努力,瞄准高起点,学习上海等先进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伴随着历史的延续,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将在省公安厅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深入实施“2+4”发展战略,以更加有力、更加坚实的步伐走向明天,不断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未来的壮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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