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成教录取原有四点:1.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 “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2.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在总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总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我校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停办等原因)且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遵循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在我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选择不同意调剂录取的考生,学校将直接退档。被退档的考生,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有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学校的调剂录取。
4.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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