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详细课程介绍

2012/3/14 10:50:06
C030106 法律(本科段)*

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开考方式: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法律事务及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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