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2013年秋季招生方案

2013/10/25 11:20:08

3、新生“入学资格承诺书”是国家开放大学入学资格终审必备材料之一。各分校、教学点务必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要求,落实与新生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确保新生的合法权益。

4、各分校、教学点须于201398前结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并将新生报名资料(含已批阅、评分的“入学测试试卷”)送武汉电大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复审。

5、武汉电大2013 910日前结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上传新生注册数据。

    六、入学水平测试

1、各分校、教学点须按照武汉电大关于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工作的要求,组织落实入学水平测试工作。入学水平测试样卷由武汉电大统一提供,各分校、教学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开卷、闭卷等方式自行组织实施。

2、各分校、教学点要切实做好入学测试的阅卷评分和入学测试结果分析工作,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提供参考依据。

七、招生方案执行

    1、各分校、教学点须按武汉电大开放电子公务系统分配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

    2、个别专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分校、教学点,须于2013824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八、    新生注册

1规范招生注册工作。各分校、教学点只能在本教学点开展开放教育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国家开放大学已在阳光招生服务平台、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环节上建立了直接面向学生投诉服务的监督机制,并且将对开放教育教学点进行不定期核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该教学点的招生资格。

2严格入学管理工作。教育部已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各分校、教学点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各分校、教学点务必于201398前通过开放电子公务系统将新生注册数据上传市电大。

4、武汉电大于2013910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和新生注册工作。

九、2013年秋季招生教学点

2013年秋季招生教学点共计20个:直属部、江岸区分校、江汉区分校、硚口区分校、汉阳区分校、武昌区分校、洪山区分校、青山区分校、江夏区分校、蔡甸区分校、东西湖区分校、汉南区分校、黄陂区分校、新洲区分校、武钢分校,武软武昌校区教学点、阳逻教学点、公安教学点、应用科技学校教学点、工业技校教学点等。

请各分校、教学点于2013926日前将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传入本部门邮箱)报送武汉电大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招生总结的内容包括:新生数据分析、招生工作总结——招生计划申报及完成情况、招生宣传情况、入学资格审核情况(内容包括:专、本科审核人数、审核合格人数、审核合格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入学水平测试情况(内容包括:各层次专业人数、各层次专业参加测试人数,各层次理工、文经类专业人数及各层次两类专业新生测试成绩分布)、开展专项试点的推进情况等)、问题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