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其中明确表示,奥赛获全国奖高考不再保送。本次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在此次调整说明中,高考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