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培华学院综合评价入学招生简章

日期:2015年04月20日

 

 学院概括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35年更名为“陕西省私立培华女子初级染织科职业学校”。其后,经历了七次迁址九次更名,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建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生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

  学校拥有高新、长安、郭杜三个校区,占地近2000亩,校舍总面积50.2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验室118个(220个分室),实训场所5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7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4.8万册,电子图书107.8万册。学校设有女子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中兴电信学院、医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信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本、专科专业54个,形成了以文、管为主,经、管、文、法、工、医、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

  在八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把“培育英才,振兴中华”作为办学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科学、民主、自由、公平、创新”的培华精神。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中国十强民办高校、陕西诚信民办高校、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等荣誉称号。

名师风采(部分)
校园文化生活(部分)
学校风貌
取得2015年高考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入学

报考条件 培华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免试类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综合评价入学

报名程序 培华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考生于2015年3月27日前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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