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博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日期:2013年03月05日

《儒学文化》
 系统介绍儒家文化的演进历程揭示儒学的真精神,剖析儒学现代转型的内在机制与发展前景。孔子、孟子与荀子是原始儒家精神的奠基者,本课程将重点解读,展示

国学博士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课程背景】

  北京师范大学为京城四大名校之一,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文史哲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从北京辅仁大学到现在的北京师范大学,吴承仕、杨树达、钱玄同、于省吾、侯外庐、白寿彝、启功、张岱年等鸿儒硕学,或在此执鞭讲坛,或在此研读治学,使北师大成为国内国学研究的重镇,百年积淀形成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和淳朴笃实的学风。

国学是立国之本。民族之魄,是国人提升人文修养,深化个人境界的必修之学。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吸取近百年国学大师心得,萃取最具典范意义的课题,带领有识之士重扬国学经典,走进国学堂奥,领悟人生真谛,品味物理玄机,探寻发展规律,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课程目标】

国学博士课程班体系严谨,内容丰富,涵括文史经哲,涉猎四书五经,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中医养生等多个方面,以国学原著为蓝本,用系统讲授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对群经诸子最具代表性的经典话语,用富有现代性和通俗性的语言作出简明而直接的诠释。经过系统的学习,将使学员对国学经典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启发高层管理者和社会精英融汇儒释道,追求真善美,真正达到开启心智,审己明势,致知力行,学以致用的目的。以国学魅力塑就儒雅风范,用国学智慧提升人生境界。


【招生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研修生、进修生、课程研修班学历或学位,或者本科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对东方管理哲学、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易学文化和管理哲学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具有MBA、MPA、MPM或EMBA教育背景者优先)。
       全国各行业董事长、总经理;行政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


【课程特色】

l 完善的课程设计:课程系统全面,萃取精华,以思想流派划分教学模块,结构明朗,条理清晰,注重思想性,兼顾实用性,经过学习,使学员转识成智,谈吐不凡,做到修身养性。

l 强大的师资阵容: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主要学术资源和教学保障,兼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的知名国学教授。

l 人性化的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极大方便学员自主安排时间。

l 超值的拓展平台:学员毕业后加入北师大同学会,享受终身学习机会。每年举办“中国国学名家讲坛”,著名专家、学者、各界优秀人才和有识之士将与您共享国学智慧,以传统文化为纽带,搭建共同学习与分享经验的平台。


【课程模块】

《国学概论》
 以思想流派解析中国传统文化,按先秦诸之百家思想分为儒、道、法、阴阳、墨、名、杂、农、小说家 、纵横等,以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成为思想主流,最终以儒释道三家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系统介绍主要流派的发展渊源、主要观点、典型人物代表与著作。从而在宏观上对中国文化进行全面了解,通过对比每个流派所反映出来的政治意义、价值观与人生态度等,从而参悟传统文化在现代生活中如何安身立命和如何启示现代企业管理。
 
《史学通论》
 以史学角度透析中国文化在各个历史阶段发展的历程与演变,介绍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特征,阐释了中国传统文化从远古时期的发生,历经夏商周三代、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到隋唐时期走向封建社会高潮,到元宋明清结束封建帝制的历史全过程。通过历史的反悟,分析每个阶段的政治、经济等反映了特定时期文化发展的特征,从而深刻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与价值。
 

儒学思想的特色与文化内涵。以提升我们对古圣先贤伟大人格和思想内涵的理解。力图为现代中国人建立文化认同,寻求价值理想的家园。以及儒学文化对个体道德修养同社会价值体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道家智慧》
 系统介绍道家道教发展的历史演变及思想特点。《道德经》《庄子》《列子》为道家经典代表著作。道家道教的思想理论,成为中国人认识世界的基本范式。日益在西方世界发生回响的道家道教学说,将引导我们品味宇宙人生的真谛。 与儒家形成互补关系的道家道教,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中坚与灵魂。“外示孔孟,内用老庄”的哲理,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向往。
 
《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是世界最早的军事著作之一,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逻辑缜密严谨。科学运用孙子兵法的作战精髓,深刻领悟兵家之战略、谋略及韬略的哲学理念,有助于企业在战略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稳操胜券,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境界,实现企业的商业经营和兵法营销。
 
《法家思想》
 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主张“以法治国”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也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形成的雏形。商鞅、慎到、申不害利用法家思想在先秦各国变法起了重要作用。韩非子集法家思想大成,将重法、重势、重术结合对封建社会的君主集权制统一有重要影响。结合法家思想的利弊感悟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佛学精要》
 佛教传入中国,在与中国传统文化逐步融合的过程中诞生了中国化佛学,把佛教推向了历史的顶点,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分为汉传、藏传、南传。重点讲授汉传佛教的发展与派系,选讲《金刚经》、《六祖坛经》、《圆觉经》《楞伽经》等佛学经典。明心见性、修身养心;转变思维,将佛学澄明高远的境界引入到企业,建立各自企业的伦理体系,真正实现企业治理和经营醍醐灌顶的至高境界。
 
《易学概论》
 《易经》为群经之首,又称为“帝王之学”,是政治家、军事家、商家的必修之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易学对中华文化的影响最为深刻,要深入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特征,不能脱离易学的研究。象、数、理、占为易学文化的组成部分,系统讲解《易经》基本知识、构成与基本体例;《易传》(文言、系辞、说卦、杂卦等)的体例与思想;学易的方法与价值以及易在象数方面的应用。

 
《中医养生》
 中医养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以培养生机、预防疾病、争取健康长寿为目的。主要包括:经络养生、体质养生、气功养生、运动养生、膳食养生、静神养生等内容。《黄帝内经》是我国医学宝库中现存成书最早的一部医学典籍。在“阴阳五行学说”、“脉象学说”“藏象学说”、“经络学说”、“病因学说”“病机学说”、“养生学”、“运气学”等基础上研究人的生理学与病理学。通过系统讲解感受中医的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身心合一的养生观。

 
《民俗文化与民间信仰》
 民俗的生活方式与人生态度,既是哲人建构形上学思考的基础,又是推动民族文化不断成长的动力。根深于人民生活中的精神信仰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由此凝固而成的民俗活动与精英文化究竟包含着怎样的互动关系,只有借助于具体的分析阐释得到合理的解答。以同情理解的态度揭示其精神底蕴,才能在消除其不足的基础上,建设更加符合人性需求的生活规范。
 
《传统文化艺术鉴赏》
 中国文学赋、诗、词、曲的鉴赏与解析。中国书画艺术赏析与鉴定。茶道的发展渊源、法则、礼仪,茶道用具的介绍及禁忌;棋的种类与规则,棋道中的博弈原则。
 
游学考察
 《龙虎山道教圣地游学考察》《普陀山佛教圣地游学考察》《曲阜儒学专题考察》《武当山道家圣地专题考察》《湖南凤凰古镇人文环境专题考察》《北京碧水庄园建筑易学专题考察》《河北柏林禅寺禅学专题考察》《北京十三陵易经风水专题考察》《北京四合院建筑易学专题考察》《河南陈家沟太极拳专题考察》等。(注: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颁发证书

1、参加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者,按要求提交研修结业论文,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课程班毕业证书》

2、符合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条件者(见附件一),通过审查,可向研究生院推荐考试,申请哲学博士学位。


【教学安排】

学制两年半。每两个月集中授课三天(五、六、日),共开设11门课程。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集中授课,最后半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结业论文。


【报名程序】

1、报名资料:填写《报名申请表》,并附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2寸各两张以特快专递方式送发至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京师大厦6楼9609室,邮编:100875。

2、审核: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学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学员发出《录取通知书》。

3、交费: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学费58000元转账至北京师范大学账户,并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生办,传真010-58803828。(也可到校交纳现金)

户名:北京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账号:340 2560 15272

注明用途: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国学博士研修班学费+姓名

(学费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开课一个月后一律不退费)

4、报到:学员应按《录取通知书》时间准时报到,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正式入学手续。报到时交纳报名费500元。

【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03829 盖老师     13436846158

传真:010-58803828 

网址:http://www.bnubs.cn

   地址: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6层9609室(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部分师资】

周桂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秦汉哲学、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孔子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儒家哲学。

温金玉: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佛教哲学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生存哲学、国学。

郑万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国际易学研究院学术委员,研究方向:易学哲学。

李祥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儒家哲学、宋代哲学、现当代中国哲学

张奇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儒家哲学、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化

刘成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西美学比较、中国美学史、当代审美文化。

强  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国西汉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道教学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道家道教哲学、佛教华严学、陆王心学。

徐文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禅学、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

张百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宗教学,东正教。

萧  放: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俗学、民族文化。

郝万山: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医与养生,伤寒论。

郭  华: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全国第三批名老中医聂惠民教授的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继承人,研究方向:内科、儿科、妇科常见病及疑难杂症。

房  兵:国防大学战役教研部教授,中央电视台国防军事频道特约军事专家,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与孙子兵法研究、外国(西方)军事思想研究。

李  波:国防大学教授,军事学博士,研究方向:战役战例、国防教育、孙子兵法。

胡思远: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孙子兵法与企业管理。

(附件一)      北师大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科、专业,均有权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

(一)该专业已有两届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制定出该专业接受申请博士学位时的考试科目;

(三)配备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此暂行办法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

第四条   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学位,必须严格坚持标准,控制人数,保证质量。


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五条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的硕士学位满六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所报专业范围内(哲学)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1部专著。

(三)申请人应在所报专业范围内(哲学)的学术成果、科研奖项等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

注:以上三项条件需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四)申请人应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各15份;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学历、学位、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推荐信(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我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需充分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

校学位办公室应及时地将经过初审的材料交有关院、系、所,请他们会同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小组(由不少于三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包括推荐人。)对申请人科学研究水平及递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的评议,写出是否建议受理的书面意见。如建议受理还应确定一位本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该申请人为具有申请博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然后按本细则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六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校研究生院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的成绩。

(二)申请人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

研究生院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政治和2-3门学位专业课程。跨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还要通过硕士生的主要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考试。课程考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70分为合格。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不得补考,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水平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

(2)论文用中文撰写,并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3)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时,可附上对论文成果的学术评价、鉴定材料或成果应用部门的意见复印件,供评审论文时参考。

(4)为考察其科研能力,申请人必须到我校,在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参加三个月以上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在相应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五至七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研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有关院、系、所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须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论文的不足之处与修改意见,并明确说明是否同意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办公室认可。

有关院、系、所须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会应公开举行,提前公布论文答辩时间,注意吸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答辩会须作详细纪录。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七条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者,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博士学位,表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不涉及学历。

申请人不得用同一篇论文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批准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时,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课程考试、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应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 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所需开支的经费,由研究生院参照研究生有关经费标准,做出合理的规定,申请人应照章交纳。申请学位所需的食宿费和旅差费由申请人自理。

第十条 向同等学力人员颁发学位证书和向有关单位送交学位论文,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证书需单独编号。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表,学位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等都要存档。


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对授予同等学历人员学位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评估。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对于培养质量问题较多的院、系、所,将责令限期改进甚至暂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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