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
2、招生专业
治安学专升本
治安管理 高起专
3、招生对象及报名流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17周岁。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四)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五)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或以上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或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七)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凡异地报名的考生(包括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须提供长期在报名所在地生活或工作的证件、证明材料。
(八)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考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办法同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港澳台等”。
(九)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十)所报时,对异地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异地报名的考生,网报时须上传长期在当地工作或生活的证件、凭证(照片或扫描件)供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证件、凭证的种类为:居住证、户口簿、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等,以上证件(或凭证)中任一种即可。上传的照片(扫描件)要求能看到考生姓名、证件种类、发证单位(印章)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或考生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或微信反馈给考生。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多次更换报名点进行网报,否则该身份证号将被系统锁定,无法再进行网报。网报时上传假证件、假证明材料的考生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结合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系统、社保部门的社保缴费系统对异地报名考生的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费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备注:各省招办对报考对象和条件可能略有区别,以当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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