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警官学院学校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始于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其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
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正式开展公安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5月,学校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并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自建校以来,为政法公安机关和其他行业培养培训了15万多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校友遍布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更有许许多多校友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2、湖北警官学院成人教育专业介绍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学习形式 |
---|---|---|---|---|
1 | 030601K | 治安学 | 专升本 | 函授 |
2 | 680101K | 治安管理 | 高起专 | 函授 |
3、学习形式
网络教学为主,少量的专业课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授课。具体授课时间由教学组织单位安排。
4、录取形式与报考
(一)报考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底9月初。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获得网报系统分配的“网报号”。错过报名时间不可补报。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上旬。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持有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预约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信息、资格审查、照相、缴纳报名费用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只参加了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上述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对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各现场报名点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中旬进行。治安管理(高升专)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治安学(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民法、英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高升专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录取、报到和注册
1.在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划定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成招办审查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新生必须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或经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认定不具备成人高考相应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成人高考委员会制定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参加由湖北省成考办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盖有湖北省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考试委员会和我院印章的国家承认的专、本科学历毕业文凭。符合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湖北警官学院学士学位及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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